为了做好年春节慰问工作,现对我社区接管的困难退休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家庭人均月收入元(含元)以下的(既低保家庭)为特别困难慰问对象。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元-元之间(既低收入家庭)的为困难慰问对象。
(三)因患重病(绝症)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为重病家庭慰问对象。
(四)重病(绝症)是指:急性心肌梗塞、慢性肾功能衰竭、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病、急性脑血管病、爆发性肝功能衰竭、白血病、各种恶性肿瘤、肾脏移植、器官移植后排异反应、呼吸衰竭、急性肺栓塞、严重心力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发生并发症者、上消化道大出血、急性重症胰腺炎、重症肝炎、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骨髓增生性疾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难治性肾病综合症、颅内良性肿瘤、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引起的昏迷等二十二种疾病。
(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元但其家庭成员中(直系)因患重病(绝症)造成生活确实困难的,由调查统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调查核实,并提供今年的医药费发票(个人支付累计元)、重大疾病审批表或疾病证明、住院记录。
符合以上条件的我社区在管社会化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请带上户口本、退休工资单、疾病证明,出院记录及医药费发票(个人支付累计元)于年12月20日前到社区进行特困、困难、重病申报,请互相转告,过期自误。
宝莲社区办公-
鱼峰区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投诉-
宝莲社区公共就业服务保障服务站(免章)
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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