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是我区自年起采取政府出资的办法,由区财政每年均列支万元建立的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去年,我区共向辖区户符合申领条件的家庭发放年度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4万元。
据小编从区民政局和区卫计委了解到,我区年度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居民可抓紧时间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了!不要错过时间哦!
救助对象的范围
具有泉山区户籍且居住5年以上,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大病医疗救助: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城市三无老人;
3、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
4、持有市级特困证的职工;
5、城市低保边缘家庭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具有本区常住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之内(含1.5倍));
6、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
7、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救助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救助范围:
1、因自杀、自残等发生医疗费用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支付医疗费用的;
3、因镶牙、美容整容、矫形、配镜以及保健、康复等发生医疗费用的;
4、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医疗费用的。
申请条件
实施大病医疗救助,须是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
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是指: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病(尿毒症期)等慢性病中末期、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急性心梗、脑出血、脑梗塞)、肝硬化、慢性支气管炎、I型糖尿病、器官移植抗排异(包括肾、肺、肝、心移植,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系统性红斑狼疮、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双向情感障碍症)、需要长期治疗的遗传疾病、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救助标准
大病医疗救助根据医疗费用支出金额实行定额补助。
1、救助对象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20万元(包括20万元)以上的,每人救助2万元;
2、救助对象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15万元(包括15万元)—20万元的,每人救助1.5万元;
3、救助对象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10万元(包括10万元)—15万元的,每人救助1.2万元;
4、救助对象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5万元(包括5万元)—10万元的,每人救助0.8万元;
5、救助对象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2万元(包括2万元)—5万元的,每人救助0.3万元;
6、救助对象罹患重特大疾病或重症慢性病,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在1万元(包括1万元)—2万元的,每人救助0.2万元。
如何申请
申请救助者必须本人或委托代理人(直系亲属、监护人)在次年第一季度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泉山区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申请表》,并携带如下有关证件、证明和材料:本人2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户等相关证明、医保本、二级以上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医疗费支付发票原件或复印件(需经出具单位盖章),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
申请时间
年第一季度。
编辑: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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