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
种
疫
苗
预
防
病
毒
致家长的一封信
科学防疫从我做起
疫情还在
不要松懈
尊敬的家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经呼吸道飞沫和接触传播为主要传播途径、人群普遍易感的新发传染病。目前疫情已蔓延至全球,对全球公众健康构成严重威胁。根据国家、全省、市统一部署,为尽快建立有效人群免疫屏障,年底前稳妥有序推进辖区3-11岁儿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新冠肺炎“乙类甲管”相关要求,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实现3岁以上无禁忌人群“应种尽种”目标。
目前,国家药监局批准了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武汉生物制品所和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型冠状病毒灭活疫苗在3-17岁人群开展紧急使用。
据报道,疫苗Ⅰ/Ⅱ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在3岁-17岁人群中,接种2剂新冠病毒新冠灭活疫苗后,安全性良好,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良好。
每剂0.5ml,共接种2剂,2剂之间接种间隔21-56天。
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接种疫苗后发生局部不良反应以接种部位疼痛为主,还包括局部瘙痒、肿胀、硬结和红晕等,全身不良反应以疲劳乏力为主,还包括发热、肌肉痛、头痛、咳嗽、腹泻、恶心、厌食和过敏等。以轻度反应为主,一般不需处理。
通常接种疫苗的禁忌包括:
(1)对疫苗或疫苗成分过敏者,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2)发热、各种急性疾病、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3)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
您的孩子还未成年,接种时请家长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前往接种时携带预防接种证及身份证件(或户口本),佩戴好口罩、穿宽松衣物,接种前避免空腹、劳累,配合接种人员做好健康询问和知情告知工作,仔细阅读并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知情同意书》,接种后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后方可离开,并避免剧烈运动。如接种后出现严重不适,应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
荔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
年10月
明确接种禁忌症和暂缓接种几种情况
1
未成年接种禁忌
1.对疫苗中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制备工艺中使用的物质等过敏,既往发生过接种疫苗后严重过敏反应,不能接种。
2.患急性疾病、如荨麻疹发作,诺如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急性阑尾炎、内出血、急性胰腺炎、急性肺炎等,不能接种。
3.有伤口感染、炎症等引起发热,不能接种。
4.有惊厥、癫痫、格林巴利综合征,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脑病或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不能接种。
5.已被诊断为患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不能接种。
6.淋巴瘤,不能接种。
7.白血病或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不能接种。
8.严重呼吸系统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不能接种。
9.恶性肿瘤,使用抗肿瘤药物等免疫抑制剂,不能接种
2
暂缓接种学生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
温馨提示
一、接种前,请家长按照《3-17岁在校学生预登记操作手册》提前做好预建档:
最近更新